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新竹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本會全名為「新竹縣足球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 第二條:本會係由愛好足球體育人士組織成立之人民團體。
  • 第三條:本會會址設於新竹縣關西鎮北平路136巷11號6號之2。
  • 第四條:本會以推展足球運動、鍛鍊體魄、強健身心,並藉以球會友之精神,提高會員生活品質為宗旨。
第二章 會務

  • 第一條:推展全縣足球運動。
  • 第二條:培養各層級學校訓練、組織球隊,代表本縣參加比賽,為全縣人民爭取榮譽。
  • 第三條:辦理本縣足球運動賽事,並協辦全國足球運動賽事,提昇本縣選手水準。
  • 第四條:參加全國各地辦理之比賽,達到以球會友精神,並提升選手對足球運動視野及水準。
第三章 會員

  • 第一條:凡贊成本會成立宗旨、品行端正、無不良習性、身心健康者,不分性別、年齡,設籍於本縣者均可報名參加,或對足球興趣愛好者,由本會會員介紹亦可加入。
  • 第二條:會員之權益
    • 發言及表決權
    • 選舉與被選舉權
    • 優先參加本會舉行之各項活動及享有賦予之權利
  • 第三條:會員之義務
    • 遵守本會規章及決議事項
    • 服從本會指派之職務及工作,並視為榮譽之表徵
    • 按時交納會費,以利會務發展及保障權利
  • 第四條:會員有下列情形者,經組織委員會三分之二議決同意,得撤銷本會會員資格
    • 不遵守本會規章及損害本會權益體制者
    • 造謠、生事、打架、不聽規勸改善者
    • 不繳納會費者
    • 經撤銷會員者,兩年內不得再參加本會會務活動
  • 第五條:組織
    • 本會組織如下:
      • 榮譽主任委員:
      • 主任委員:
      • 副主任委員:
      • 總幹事:
      • 副總幹事:
      • 行政組:
        • 組長:
        • 副組長:
        • 組員:
      • 競賽組:
      • 訓練組:
      • 裁判組:
      • 財務組:
  • 第六條:本會設立主任委員一人(連選得連任一次),副主任委員二至五人,報由新竹縣體育會核備聘任之。
  • 第七條:本會設委員七至九人,任期兩年,由會員推薦。
  • 第八條:本會設總幹事一人、副總幹事二人,由主任委員提名經委員會通過後聘任之。
  • 第九條:本會設置行政、競賽、訓練、裁判、財務五組,各設組長一人、副組長一人,經由總幹事遴選,簽請主任委員聘任之。
  • 第十條:本會得聘任顧問若干人,由主任委員聘任之。
  • 第十一條:本會各項會務主管均為主發性無給職。
  • 第十二條:本會各組職掌如下
    • 總幹事秉乘主管委員之指示綜理本會一切會務
    • 副總幹事襄助總幹事辦理各項會務
    • 各組正副組長秉承總幹事之命處理各組業務
  • 第十三條:會議
    • 本會會員大會一年舉行一次,但有重要事件時得經委員或全體會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同意召開臨時大會
    • 委員會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重要時得隨時召開之
  • 第十四條:經費
    • 會費及其他收入
    • 主任委員每任五萬元
    • 副主任委員每任三萬元
    • 顧問一萬元
    • 委員五千元
    • 會員三千元
    • 自由樂捐
    • 其他收入
  • 第十五條:創制
    • 本會章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委員會提出經會員大會全體出席過半數通過得以修改之
    • 本會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向有關單位報請核准後實施,修改亦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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